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岗位设置文件精神及《山东大学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08〕4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调整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聘任时间
2017年9月1日在职的我校事业编制人员,依据受聘现岗位级别以来的教学科研业绩申报竞聘高一级岗位。申报材料及任职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聘任起始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二、岗位设置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控制比例,对专业技术各级岗位按照空岗数进行设置。各类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一)教师岗位结构控制比例为:二、三级岗位所占教授岗位比例分别为12%、30%;五、六级岗位所占副教授岗位比例分别为25%、35%;八、九级岗位所占讲师岗位比例分别为30%、40%,十一级岗位所占助教岗位比例为50%。按照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方案的有关要求,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单独设置教授二级及以下岗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控制比例为:三级岗位所占正高级岗位比例为10%;五、六级岗位所占副高级岗位比例分别为10%、25%;八、九级岗位所占中级岗位比例分别为20%、30%;十一级岗位所占初级岗位比例为60%。本年度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岗仅在工程实验岗位设置。五级及以下岗位对威海校区单独设置。
(三)附属医院卫生技术岗位结构控制比例为:二、三级岗位所占正高级岗位比例分别为10%、30%;五级、六级岗位所占副高级岗位比例分别为20%、40%;八级、九级岗位所占中级岗位比例分别为30%、40%;十一级岗位占初级岗位比例为50%。附属医院卫生技术系列以外其他系列人员须按照学校岗位分类原则组织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教师岗位:《山东大学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6〕40号)、《山东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6〕127号)。
杰出人才可按照《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特别聘用办法》(山大人字〔2015〕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山东大学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6〕126号)。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核
各单位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岗位设置
学校根据各级岗位空岗情况和申报情况确定岗位设置方案,下达教学科研单位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数。
(四)评审推荐
1.教学科研岗位
各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根据申报条件推荐教授二级岗人员,在岗位限额内推荐教授三级岗人选,评审确定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选,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备案。
学部学术委员会按照岗位数对教授二级岗位进行评审。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工程实验三级岗由全校统一设置,学校统一组织评审。五级及以下岗位按校本部、威海校区分别设置,其中威海校区拟聘人员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内自行组织评审。
思政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申报材料分别由学生工作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组织专家组复核、评审,其他系列由人事部组织复核、评审。
附属医院按照《山东大学附属医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意见》(山大人字〔2009〕10号)有关规定组织。
(五)公示
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学校审定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拟聘人选。
(七)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聘任方案。
(八)校长聘任
五、其他问题的说明
(一)经学校批准转岗人员,截止到2017年9月1日在新岗位履行工作职责满一年,可按现岗位参加本次岗位申报。
(二)承担项目及学术成果认定参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要求。
(三)威海校区、齐鲁医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和相应授权自行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六、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工作日程安排
2.关于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山 东 大 学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