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寒假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3-01-16点击:

全校各单位:

2013年寒假将至,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平安度过春节,最大限度地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13〕1号)精神及学校实际,决定对全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主要包括单位自查和各校区木质结构楼宇专项安全检查。

1、单位自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加强用电管理及实验室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各校区木质结构楼宇专项安全检查。学校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各校区内老旧木质结构楼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由学校有关领导带队,学校办公室牵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后勤保障部(公安处)、学生就业与发展指导中心、齐鲁医院及相关学院等部门、学院负责人参加组成检查组。

二、检查重点

1、各单位防火、防盗措施,假期值班安排,各项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情况。尤其是木质结构楼宇的电源线路、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

2、各类事故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尤其是要排查校内实验室、学生生活设施和人员比较集中的集体公共场所的火险隐患。

3、各类教学、科研用房的安全情况,重点是电气线路、设施、危旧校舍和易燃、剧毒、危险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

4、学生宿舍的安全用电、人员疏散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食堂、餐厅饮食安全情况,重点是饮食卫生和各类燃气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

6、学校出租房屋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校办产业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各单位自行清理违规搭建和废弃建筑物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单位自查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1月19日。

学校专项检查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16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从速消除,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于2013年1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公安处驻各校区科室,电子版报至电子邮箱:xgac@sdu.edu.cn。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