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中心落实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各实验室以例会等形式,一起学习《方案》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见附件1),梳理各自存在的难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重视安全工作的共识,凝聚安全工作的合力,以安全工作为抓手融洽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同事关系,带动起实验室积极进取、团结和谐的氛围,促进实验室整体工作上台阶。
2.严格落实实验室日检查制度。对照学校日检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每个实验室要有日值日员,每天负责好实验室内部环境及日常内务管理,对实验室内水电气、仪器设备等进行状态检查,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认真填写日查记录。
3.认真组织学院自查。即日起10月12日,各实验室完成一次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能在本实验室内部解决的抓紧解决,不能解决的报中心办公室,没有问题的零报告。自查后以实验室为单位汇总提交《XX中心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报告》(见附件2),经课题组负责人审阅后发邮箱gongmaoxia@sdu.edu.cn(10月20日前)。
4.自查检查重点。除实验室卫生等基本秩序外,要重点检查危化品的存放(双人双锁、帐物相符、使用记录)、二维码管理(电脑端查看消耗记录登记)、气体钢瓶、特种设备、冷热设备、辐射场所等管理情况。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山东省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全面落实教育部、山东省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3D”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员、全程、全面的实验室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夯实教学科研安全保障基石,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经过一个月时间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梳理实验室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协调合作,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不断强化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三、多方位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检查范围
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实训场所、校外基地等。
(二)检查形式
教学科研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督导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安排
1.实验室日查(每天)
实验室应建立并完善日查制度,加强实验室内部环境及日常内务管理,安排专人每天进行自查,对实验室内水电气、仪器设备等进行状态检查,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认真填写日查记录,如有问题及时上报所在单位。(责任单位:各实验室)
2.教学科研单位全面自查(9月29日至10月12日)
教学科研单位要精心组织自查整改工作,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和学科特色,对所有实验室进行拉网式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能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3.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10月4日至10月28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成立由安全督导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开展危化品、特殊设备安全专项检查,通过实地查看,主要检查危化品的存放、二维码管理、气体钢瓶、特种设备、冷热设备、辐射场所等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4.常态化督导检查(9月29日至10月29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队伍按照分工安排,分校区级督导和院(所)级督导两个层级正常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定期对实验室安全进行督导,查找安全漏洞和安全隐患,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实验室安全督导台账,并持续跟踪监督整改。(责任单位:各实验室安全督导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5.学校不定期抽查(9月29日至10月16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不定期安排人员以“四不两直”方式,分片包干深入各校区实验室开展安全抽查,真实了解、准确掌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现状和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全校通报。(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负责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软件园校区、兴隆山校区;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千佛山校区、校外基地,科研与国际交流办公室负责趵突泉校区)
6.提交报告
(1)自查整改报告提交。济南校区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排查整改情况,认真撰写《XX(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报告》(附件),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整改报告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于10月22日前发至邮箱。(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2)威海校区、青岛校区于10月27日前将本校区实验室安全整治工作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备案。(责任单位: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工作总结报告。学校根据各教学科研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等材料,汇总整理,10月29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进行上报。(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四、多渠道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一)校级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一是针对我校涉辐实验室特点,组织开展1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在实战中检验应急技能;二是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家,为我校师生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等领域专业化培训;三是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研讨会,通过走出去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二)教学科研单位安全教育培训
严格落实“1+5+N”教育培训,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大“5+N”层级培训力度,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开展不同类别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培训,专项整治期间至少组织1次安全教育培训或应急演练活动;实验室结合具体研究内容和实验需要,开展专业性、经常性的实验指导、仪器设备安全操作、等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和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坚持以师生为中心,以服务师生为出发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好、落实好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安排,履职尽责、加强协同,切实做好整治工作的组织与配合工作;各教学科研单位切实担负起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本单位整治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有序顺利实施。
(三)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统一组织安排,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安处、后勤保障部、兴隆山校区和软件园校区管理办公室及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相关部门为本次活动的实施参与单位。威海校区、青岛校区,根据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校区工作实际开展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对本次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敷衍整改的,学校将进行全校通报、关停整改,屡次不改或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责,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8369298、88364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