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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3-21点击:

山东大学文件

山大字〔2022〕8 号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学校研究通

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 东 大 学

2022 年 3 月 18 日


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实验室安全工作复杂艰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也

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为切实增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

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

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

〔2021〕38 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结

合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总体

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全面落实教育部、山东省关于高校实验室安

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按照学校三维一

体的“

3D”工作思路,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一体发展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牢固树立全员、全程、全

面的实验室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

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

稳定。

二、行动目标

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一校三地形成齐抓共管的局

面;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加强

教学与科研项目安全审查过程管理,杜绝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隐

患;完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各个环

节,对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与考核,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应急能力;落实实验室基础设施的基本安全要

求,推进实验室安全科学研究与标准建设工作。坚持目标导向、

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对

全校所有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大排查、大

整治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

安全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科研、教

学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教育部开展

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学校成立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专

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

动的贯彻落实、整体推进、保障投入、综合协调,研究解决推进

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政一把手担任,相关

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名

单见附件 1。

四、主要任务

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是贯彻教育部实验室安全专项行

动精神,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优化‘安全制度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清晰明确、安全教育普及深化、安全管理有

序高效、安全落实人人有责’的安全管理体系”目标的重要举措,

采取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持续巩固的方式,经过逐项梳理、逐

条分析,重点从以下九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1.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3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山东大学一校三地安全稳定工作体

系建设方案》《山东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

件要求,完善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进一

步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学校安全

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统筹安全工作,把实验

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安

委会下设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实

施。(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2.强化学校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

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

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

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责任单位:

领导小组、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3.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牵头学校实

验室安全工作组,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

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威海校区、青岛

校区、齐鲁医学院等相关部门在本校区履行相应职责,切实配合

落实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各教学科研单位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工作。(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4.压实教学科研单位主体责任。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

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

室安全管理人员,化学、材料、生物、辐射等安全风险较大的单

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

闭环管理;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严

4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

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5.严肃责任追究。从严考核查处,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

校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

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内生动力。学校

研究出台《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未能履

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和惩处;对发生的

实验室安全事故,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事

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纪委

办公室、人事部、组织部)

(二)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

6.建强专业化安全队伍。理(除数学)、工、医类学院应设

置专职实验室安全岗,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设置专职岗位单位名

单见附件 2。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应设置兼职安全人员,也可根

据安全工作需要设置专职人员。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加强学习研

究,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或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鼓励、

支持安全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责任单位:实验室安

全工作组、人事部、各教学科研单位)

7.组建专业化安全指导队伍。落实《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督

导组工作细则》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督导队伍建设,切实发挥

在强化安全检查督导及加强安全管理方面重要作用;逐步建立由

学术型、管理型、职业型专家组建的安全指导队伍,在实验室规

范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检查评估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

与技术咨询。(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

5院、人事部、保卫部(安全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兴隆山校区

和软件园校区管理办公室)

8.开展实验室 6S 管理。学校统筹推进全校实验室 6S 标准化

管理,完善指导课程、强化指导队伍,督促帮助各单位工作推进

落实。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落实《山东大学实验室标准化管理

实施细则》要求及学校部署安排,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阶段工

作任务,并长期坚持巩固。通过提升实验室环境条件,培养师生

遵纪守规、按章办事的良好习惯和责任意识,形成科学、严谨、

准确、高效的工作素养。(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

学技术研究院、各教学科研单位)

9.建立激励机制。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协同完善薪酬、职称

评定、能力提升等相关政策和评价考核体系,保障实验室安全管

理与技术人员的薪资福利、绩效奖励与职业发展。(责任单位:

人事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部、各教

学科研单位)

10.落实经费保障。学校每年依据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任务,

设置校级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经费,为教学科研单位设置院级实

验室安全运行经费并下达绩效考核指标;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本单

位具体任务安排,明确实验室安全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实验室安全

条件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财务部、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各教学科研单位)

(三)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11.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严格落实《山东大学实验室

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学校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稳

6步实施实验室及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学校

统一部署安排,对所属实验室开展自我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

认定风险等级,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确定专业化安全管理要求和

预防措施。重点加强高风险实验室管理,实现精准、动态管理,

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各教学科研单位)

12.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学校建设涵盖安全基础信息、

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化学品、生物、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等功

能模块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安

全管理水平。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严格全过程、全周期、

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

院、各教学科研单位)

13.建立熔断机制。实验室检查、督导、排查发现重大安全

隐患的,在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

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责任单位: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各教学科研单位)

(四)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

14.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资产与实验室管理

部联合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研究出台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明确职责分工、评估内容、

评估程序及结果运用等。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

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病

原微生物及携带病原体的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

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

7备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

行实验活动。(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

院、人文社科研究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各教学科研单位)

15.加强项目立项前督查。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

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在开展教学、科研新

项目活动申请/立项前督查项目风险的安全评估工作,监督教学

科研单位及实验室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增强风险

研判和防控。(责任单位: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

院、人文社科研究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16.严格项目危险源甄别和安全评估。实验项目安全审核工

作的重心在教学科研单位和实验室,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的第

一责任人,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甄别,如存在风险要主动上报所

在单位并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学校主管

部门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教学、科研项目的安全评估。对存

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

验活动。(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17.加强重点风险领域安全管理。学校加强重点风险领域安

全监管;教学科研单位严格落实学校最新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危

险废物、生物、辐射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

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等的采购、保存、使用、处置的全程管理,

做到采购合规、存储科学、使用规范、处置合法。(责任单位: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各教学科研单位)

(五)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建设

18.严格实验室安全强制准入。每年 9 月份,按照“基本+

8专项”准入要求,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包括校外进

修人员、未办理报到手续的研究生新生等)须接受准入培训,学

校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组织开展通识类安全基本准入

学习,考试合格后符合安全基本准入要求;教学科研单位、实验

室组织开展具有学科特色、实验室专业性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及操作规范培训,考核合格后符合实验室安全专项准入要求,方

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各教学科研单位)

19.完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落实《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

教育管理办法》,从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三个层级开展

实验室安全教育,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培养环节中,实

验室负责人(指导老师)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明确

涉及实验风险的各级各类学生的培养要求。(责任单位:实验室

安全工作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各教学科研单位)

20.推进实验室安全课程建设。涉及化学、生物、辐射等高

风险的教学科研单位,要开设安全教育必修课,明确课程结构,

设置教学大纲,开展相关教材编写等工作;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

入专业课程教授内容,实行安全教育进课堂;鼓励其他专业开设

安全选修课。(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

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各教学科研单位)

21.加强知识能力培训。学校制定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总体

计划,联合党校加强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各级管理人员(相

关校领导、中层干部、安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

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培训。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专业

9特点和危险源,制定安全培训方案,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培训与考

核,每年不少于 4 次,保证师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

知悉自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实验室结合具体研究内

容和实验需要,开展专业性、经常性的实验指导、仪器设备安全

操作等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党校、各教

学科研单位)

(六)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

22.完善应急预案。学校已编制发布校级应急预案,并指导

教学科研单位完成院(所)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各

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发生变动的应急救援机构及人员

及时进行相应信息的调整备案,并根据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

布,确保应急预案内容信息的精确性、时效性。(责任单位:实

验室安全工作组、各教学科研单位)

23.开展应急演练。学校层面,按照《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实验室安全应急演

练,通过实战演练,检查和测试应急指挥机构的应急能力和应急

预案的可靠性。教学科研单位层面每年有计划开展不少于 1 次专

项应急演练及多次现场处置演练,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切实提高

师生应急技能和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各

教学科研单位)

24.加强应急保障。校、院两级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体系各

节点的责任人,并配齐配足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建立

保障清单、动态调整更新,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

齐全、响应及时。实验室配齐急救药品、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并

10保证有效。实验室应急物资配备参考标准见附件 3。(责任单位: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各教学科研单位)

25.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

位、实验室要启动应急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

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应急预案响应程

序立即如实报告学校主管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不得故

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

组、各教学科研单位)

(七)强化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26.明确一般性要求。严格落实《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山东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

办法》《山东大学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山东大

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管理要求,

在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室等项目开工前,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基建部、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要对空间布局、消防、强弱电、

给排水、供暖与通风、建筑材料等提出一般性要求。(责任单位: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院、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基建部、后勤保障部、兴隆山校区和软件园校区管理办公室、各

教学科研单位)

27.明确特殊要求。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要根据实验室安

全的使用特点提出通风系统(包括通风橱、排风量、废气处置等)、

气路与气瓶柜、试剂柜、实验台、防震防磁、噪声控制、生物安

全柜、特种设备等特殊要求。(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28.加强审核审批。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实验

11室新改扩项目的论证审核,切实把好源头关,对不符合安全标准

不适宜开展实验的,应及时按照标准进行工程改造以保障实验室

安全。(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兴隆山校区和软件园校区管理

办公室、基建部、保卫部(安全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科学技术研究院)

(八)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整治

29.定期检查。严格落实“三级三查”检查要求,学校层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牵头组织开展开学初、寒暑假前后等例行

性、常规性检查,每年不少于 4 次;教学科研单位层面每月至少

开展 1 次检查;实验室每天进行自检自查,建立日查记录。(责

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各教学科研单位)

30.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或属地主管部门要求,学校组织开

展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针对危化品、危险废物、病原微生物、辐射

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安

排开展检查活动。(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各教学科研

单位)

31.常态化督导。按照学校督导工作安排和校区实际,一校

三地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分校区级督导和院(所)级督导两个层级

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每个督导组至少 2 周开展一次督导检查,

及时发现并记录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学校安排专

人向教学科研单位反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

理部、各实验室安全督导组)

32.隐患整改精细化闭环管理。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督

导发现隐患的整改应实施精细化管理,继续完善资料“两标准两

12严格”、整改“三明确两保障”、监督落实“三回头”的闭环销号

式管理模式,举一反三,杜绝出现隐患经整治后又复发的情况。

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整立改。(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

组、各教学科研单位)

(九)加强实验室安全研究与标准建设

33.加强实验室安全研究。学校每年开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针对实验室危险因素量多面广、人员流动性

强、研究内容变化多、科研探索性强等特点,将实验室安全管理

研究及标准建设作为主要研究方向,定向设置 3-5 项,通过理论

研究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

化。(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各教学科研单位)

34.凝练特色安全文化。学校开展相关制度规范以及技术标

准的研究工作,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形成系统、科学的安

全管理体系,以标准化的制度文件和成熟的安全文化作为有力支

撑,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科学管理,同时坚持文化引领,在实验

室安全管理过程中着重凝练以山大精神为内核、学科专业传承为

特色的实验室安全文化。(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各教

学科研单位)

五、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围绕以上细化分解的 9 大类 34 小项主

要任务,结合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要求,补短板、抓落实,

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表见附件4。

(一)动员部署阶段(3 月中旬)

学校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开展专

13项行动做出具体安排,做好全面动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教学

科研单位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紧密配合、协调联动。教学科

研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准确向每一位师生传

达会议要求,确保行动顺利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3 月中旬-4 月)

1.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全面自查。教学科研单位要精心组织自

查整改工作,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年)》

(附件5),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

对所有实验室进行拉网式自查。

2.职能部门开展任务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中的

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任务落

实,补足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短板弱项。

3.学校检查督导。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成立由安全督导员、相

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专项

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活动。通过查阅资料、现场交流、实地查看,

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抽查发现问

题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

进行全校通报。

4.分类整改。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对自查中发现

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能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做好整改

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

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需学校多个部门协

同解决的形成清单后上报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三)定向突破阶段(5 月-6 月)

141.推进重点难点工作解决。及时调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

成情况,针对完成难度大、多个部门协调仍然无法完成的重点难点

问题,由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协调制定解决方案,并上报学校决策会

议讨论后实施。

2.教育部检查督导。迎接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对实

验室安全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检验。

(四)持续整治阶段(7-8 月)

1.落实教育部现场检查反馈问题要求,举一反三持续进行实

验室安全隐患整改。

2.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整

改成效。

(五)巩固提升阶段(9-10 月)

1.迎接教育部督导检查。

2.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在不断地实践过程中总结工

作进展、实施成效以及经验做法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地

指导下一步工作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科研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学校安全稳

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

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

领导责任,夯实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确保安全行动

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1516

(二)统筹安排,精准实施

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把落实实验室安全专项行

动与年度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精心安排、统筹部署,有序组

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融合、相互促进。威海校区、

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校区实施

方案,强化一校三地协同,保持步调一致。

(三)跟踪问效,确保实效

学校定期调度工作任务实施进度,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科

研单位要认真对待,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

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落

实不力,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责,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

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应设置实验室安全专职岗位教学科研单位一栏表

3.实验室应急物资配备参考标准

4.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安排表

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年)

山东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