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2-02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返校开学期间安全工作要求,为保证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教学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重启运行工作

各实验室要按照学校1月29日下发的“新学期实验室重启运行安全管理要求”(详见附件),做好各级各类实验室启动运行工作。

二、全面细致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实验室要按照学校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及实验室6S管理标准做好实验室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在2月12日之前完成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即查即改,对前期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坚决杜绝实验室“带病”启动运行;2月13日开始,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工作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摸排。

三、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验室具体情况,上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第一课,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针对研究生开展集中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实验室责任人、指导老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并根据所开展的实验和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个性化、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技能培训,重点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开展涉及危险工艺、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气瓶和气体管路、有害微生物以及精密贵重仪器或高风险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四、持续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涉及使用各种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实验气体等的实验室,要安排专人管理,实时做好电子台账登记更新,做到实验室化学品(实验气体)底数清楚,账物相符,分类存放、使用合规、妥善保管,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严禁实验室内大量存放和违规采购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

五、稳步推进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

各单位根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梳理并调整目前实验室分类分级备案登记,实行实验室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实验室信息牌指定位置张贴危险级别标识,按照危险等级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为全面有效落实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六、加强实验过程的安全管理

项目负责人(导师)应对新上实验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增强风险研判和防控;实验活动开始前,须对开展的实验活动进行危险源甄别,明确管理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组织参与实验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告知实验使用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等相关的安全风险、实验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学习实验方案和规程,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保证实验过程的安全可控;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实验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有重大变化,应按程序重新组织论证,进行安全评估。

七、严格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充分做好开学防疫准备。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