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简介
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胶体中心)是由科技部“国科发〔2011〕5号”批准立项建设,2014年通过验收。胶体中心聚焦新型胶体材料与胶体技术应用研发,对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能源等领域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开展重大共性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胶体中心拥有一流的科研创新和分析测试平台,设备原值2.3亿元。中心重视跨区域、跨领域的创新力量优化整合,构建了政府、园区、企业、社会等多方参与的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体系。近年来,胶体中心实现了多项关键技术从“0”到“1”的突破,解决了氧化铝连续纤维、莫来石纤维、高品质光刻胶等领域的多项“卡脖子”技术,为国家胶体材料技术引领和产业集聚做出重大贡献。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即海外博士不强制要求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以上条件参考《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最终请以2024年指南为准。
申报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具体申报起止时间请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通知:https://www.nsfc.gov.cn/)
三、待遇及支持条件
山东大学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资助者提供以下待遇:
(1)聘任为教授(长聘、事业编制)、博士生导师,通过绿色通道聘任为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第一层次);
(2)薪酬待遇:综合年薪60万元+(不含学校为其支付的五险一金,约8万元),年度业绩绩效和代表性成果奖励按照学校、中心标准另行计算,综合收入上不封顶。本年起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3)生活补助:提供250万元以上(含山东省、济南市补助)生活补助(学校补助可申请一次性免税发放,国家和省市补助按相关政策落实发放和免税),首聘期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龙山校区住房一套;符合条件者可额外享受属地购房补贴、生活和租房补贴等,如博士后来济工作补助25万元(未计入250万生活补贴);
(4)学科建设经费:300-700万(含国拨、省拨经费),济南市等需另行申请经费未计入。中心在学科建设经费等方面提供额外经费支持;
(5)队伍建设:首聘期前三年每年由学校单列保障一个博士研究生指标,首聘期提供不少于1个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名额;
(6)学校拥有齐鲁医院等多家三甲附属医院,提供一流的医疗保健服务。拥有从幼儿园到高中的附属学校,为子女提供山东省最优质的基础教育(幼儿园、小学、初中直接入学,无学区等限制条件);
(7)进入会评但最终未入选人员,可简化程序申报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等校内人才体系项目。
四、联系方式
人事秘书:孙丛15854602770(微信同号)
办公电话:0531-88361009
邮箱:suncong@sdu.edu.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欢迎大家依托山东大学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海外优青,同时热诚欢迎国内外青年才俊和高层次人才加盟本中心,中心将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的有力支持和保障。本邀约常年有效。
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