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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5-16点击:

各位导师:

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我院将按照通知精神和《化学与化工学院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细则》(附件1)及《化学与化工学院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细则》(附件2)进行我院2024年招收博士(硕士)生导师的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说明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1、参加招收博士生(含科学和专业博士生)人员认定的导师:

(1)申报导师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务必正确选择招生专业。

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需提交系统导出的《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纸质版,签字后送交化学老楼102—3。

(2)学院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简况表(附件3)。

(3)6篇已正式发表的IF大于等于5.0或Ⅱ区及以上的SCI收录论文代表作首页(空白处注明影响因子及分区,分区以中科院为标准)。

(4)科研项目任务书(批准通知)或合同书复印件。

(5)个人财务系统打印的项目经费清单页面(显示时间)及横向和纵向科研经费入账单。

(6)依照学校要求,在制定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时,以导师团队形式招生,请填写附件4《博士招生导师团队备案表》,以团队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lwt@email.sdu.edu.cn。

2、参加招收硕士生(含科学和专业硕士生)人员认定的导师:

(1)申报导师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务必正确选择招生专业。

新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需提交系统导出的《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简况表》,签字后送交化学老楼102—3。

(2)学院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简况表(附件3)。

(3)3篇已正式发表的IF大于等于5.0或Ⅱ区及以上的SCI收录论文代表作首页(空白处注明影响因子及分区,分区以中科院为标准)。

(4)科研项目任务书(批准通知)或合同书复印件。

(5)个人财务系统打印的项目经费清单页面(显示时间)及横向和纵向科研经费入账单。

注:1、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各项科研数据共享自各导师的科研系统,若数据不全,请先到科研系统更新。

2、我院在岗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可直接获得学术型硕士生招生资格,申请专业型硕士生招生资格的人员需提交材料进行认定。

3、第一次申请招生资格认定人员,请联系刘宛婷(61258)开通研究生管理系统后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请符合学校“通知”和学院“工作细则”要求,拟于2024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务必于5月19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纸质材料交至化学老楼102—3办公室。

注:1、近五年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2023年5月19日。

2、SCI收录论文均须为IF大于等于5.0或Ⅱ区及以上(不含综述性或评述性论文,分区以中科院为标准)。若提交多通讯联系人的代表作,应相应增加篇数(双通讯算1/2篇、三通讯算1/3篇,以此类推)。

3、文章作者(通讯作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和经费入账单位均应为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4、系统中各项数据需按真实情况填写,提交的纸质版材料需与系统填写的完全一致。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位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