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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12-29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3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我校只申报科技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经费资助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山东大学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今年科研计划安排实行限额申报,共有8个申报名额,各单位排序上报。如申报项目超出,学校将评审上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申请。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三)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5万元,自筹经费必需到学校帐户,否则不予项目立项。

(四)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防止重复和低水平研究(先申报项目,学校批准后查新)。

(五)批准项目要与学术研究部签订协议,必须按时结题,如不按时结题,不允许申报山东省各类计划项目。

(六)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高校。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见附件1),2月26日前报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同时各申报项目须填写《2013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yuanming@sdu.edu.cn。

联系人:袁 明

电 话:883-61855 883-69278

地 点:中心校区明德楼C406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3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