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院师生:
为落实学校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细化实验室安全措施,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教师负责本人及指导的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每间实验室都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狠抓实验室安全培训
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标识要进实验室,要上墙。各课题组要梳理本实验室高风险因素,并把学习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列入最近的组会内容。把安全教育作为实验教学第一课。
(三)坚决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学生返校后,各研究所要立即进行实验室安全排查。重点查摆在危险化学品(气体)管理使用、高风险实验过程、化学废液、废气处置、高温高压装置、无人值守连续运转设备、用火用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形成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实验室安全装置、设施存在问题的,统计汇总后请学校支持整改。要做到隐患不查清不排除绝不放过。
(四)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五不准
设置安全红线,明确禁止事项。不准私拉电线、私改电路、使用超负荷(超期服役)电器;不准将危险化学品带离实验室,坚决杜绝化学品失管失控;不准违规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严禁将有毒有害废液倒入下水道;不准占用消防通道,挪用消防器材;不准无关人员参观、参与涉密实验。
(五)强化实验室安全检查监督
各实验室要加强自查,建立两本实验室安全账。一是危险化学品(气体)管理使用台账;二是实验室安全自查台账。
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