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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12-06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落实上级和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事业安全稳定发展,现就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增强保障实验室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安排充足工作力量,做到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全面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学校事业发展。

二、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

(一)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闭环整改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三级三查”制度,坚持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安全检查整改工作,近期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各类隐患整改实行闭环销号式管理,隐患整改过程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单位将排查情况按要求填写在年度报告相应位置(见附件),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二)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近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排查实验人员安全准入考核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加强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师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

(三)加强重要危险源管理,突出管理重点

重点关注消防安全、危化品、实验气体、生物试剂以及高温设备、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安全使用、管理,特别是对涉及过夜实验或24小时不间断运行设备进行重点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科学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坚持生命至上,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掌握实验室师生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一旦接到实验室师生涉及疫情管控要求,立即暂停实验室使用,按照学校要求采取隔离措施、消杀工作等。

三、全面做好总结,完成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填报工作,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严格按照报告模版(附件)要求填报,于12月20日前将报告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提交至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济南校本部wzclk@sdu.edu.cn、威海校区syswh@sdu.edu.cn、青岛校区qdsys@sdu.edu.cn)。各单位填报结果和质量将作为学校下一年度实验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及实验室安全经费预算等方面重要参考依据。

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请于12月23日前将本校区汇总整理后的报告提交学校。

学校汇总整理一校三地工作情况,撰写全校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报告,12月29日前上报教育部。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紧密结合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计划安排,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提交工作报告,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督查,对实验室安全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联系电话:

济南校本部 0531-88364296

威海校区 0631-5688020

青岛校区 0532-58630057

附件:2022年度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模板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