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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习室管理规定

来源: 日期:2022-01-03点击:

为维护自习室正常的学习秩序,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自习室面向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开放,自习室座位需向中心办公室申请,持学生证办理相关登记审核手续后,由中心办公室管理人员统一分配。自习室座位随来随用,严禁在自习室内占座。

二、保持好自习室卫生,禁止将食品等带入自习室,严禁在自习室内就餐。离开时请将椅子摆放好,并将桌面物品及垃圾清理干净。

三、自习室内要保持安静,进入自习室时请将手机调成无声状态,不要在自习室内接、打手机或大声喧哗。

四、自习室不得私自挪动、添加桌椅,违反本项规定的将予以清理。

五、爱护自习室公共设施,严禁乱涂、刻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自习室不代为保管书籍和物品。自习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学习结束离开自习室或自习室关闭时做到人走桌空,个人物品遗失、损坏,责任自负。

七、自习室最后离开者,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电器设施。

八、禁止在自习室摆放一些与学习无关的私人物品。

九、禁止在自习室内抽烟、用火。严禁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性物品带入自习室。

十、严禁在自习室内私自拉接电源。禁止在自习室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

十一、禁止闲杂人等到自习室闲逛,对自习室的相关事宜有问题的同学可咨询中心办公室。

十二、维护室内秩序和卫生是每个同学的应尽义务,请同学们自觉搞好室内卫生,维持好室内秩序。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定,损害公共利益者,任何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为赔偿乃至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自习室配备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有权按照自习室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同学都需遵从自习室管理规定。

以上条款请大家自觉遵守,同时也请同学们能积极配合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自习室秩序。

本规定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办公室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