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7-05点击:

全校各单位:

2022年暑期在即,为切实做好学校暑期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暑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假期安排

学生暑假时间为7月4日-9月3日,学生9月4日返校注册,9月5日上课。暑期学校时间为7月4日至7月31日。研究生暑假时间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和导师,依据教学科研实际妥善安排。若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学校将及时调整开学安排。

(二)教职工假期安排

教职工自7月9日-9月1日期间安排轮休,轮休期间校部机关、校区机关和各教学科研单位须保障暑期学校、配合审计、招生录取、重要科研任务、暑期修缮工程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暑期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教职工须保证随时到岗工作;全体教职工于9月2日正式上班(9月3日、4日正常上班),做好开学准备。

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暑期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学校2022年工作要点以及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弥补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延误的工作,争先进位、精耕细作,不断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各单位要召开暑期工作务虚会(一校三地一体发展的部门和学院要联合召开暑期工作务虚会),系统谋划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工作,努力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是做好配合审计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配合审计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同配合,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资料,切实把学校工作部署和审计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做好2021年度“双一流”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全校有关学科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第二轮“双一流”建设精神和监测指标体系要求,在全面总结2021年度建设成绩、成效、成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学校和学科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全面彰显学校对标一流、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所取得的建设成效。

四是开展暑期学校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创新形式、精心组织暑期学校工作,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开拓国际视野。

五是完成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周密制定招生宣传和集中录取工作方案,确保招录工作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精心设计并安全发放录取通知书,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准备工作。

六是持续做好学生就业工作。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各培养单位要切实做好2022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帮扶工作,做到指导服务不断线,信息推送不间断,助推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就业。校领导、各培养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积极开展“访企拓岗”活动,进一步密切校地企政合作,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七是精心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宣传教育、培训提醒、过程监督等工作,组织学生走进基层、深入社会,开展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工作。

八是保质完成暑期工程修缮任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同,工程牵头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按计划高质量完成暑期各项修缮任务。

(二)做好师生教育管理服务

暑期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留校师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非必要不离开校区驻地,确需离开的要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手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师生的教育管理服务,与师生保持定期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强化暑期校园生活服务保障,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等,提供交通、餐饮、洗浴、快递收发、校园超市等基本生活保障,妥善安排、有力保障留校师生学习、科研、生活、求职等需求。各学院要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做好线上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摸排、动态掌握暑期师生医务员工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形成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引导师生医务员工主动加强健康监测,落实居家和旅途防疫措施。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境外。暑期师生医务员工按照属地和学校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加强校外人员、物品入校审批制管理和重点区域巡逻巡防,严格落实校园环境、室内场所、外来物品等消毒消杀要求,切实守住校园疫情防控防线。校医院主动对接属地相关部门,持续做好疫苗供应接种等工作。学生工作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属地防疫要求,提前谋划、细致部署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安全工作专项巡视整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校舍安全排查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各单位假期前、开学前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宣教工作,细化安全措施,排查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暑期学校、社会实践、实习实训、招生招聘等安全工作。坚持安全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行假期实验室运行报备制度,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管理,按时做好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对各类防汛设备进行保养、检修和试运行,提前排查校内外排水系统、泄洪沟、校园树木等,充分做好防汛防风准备。全面摸排在建和修缮工程在临时水电设施、基建物资仓库、集中住宿场所、工地安全措施、人员管理等各环节的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附属中学、幼儿园要加强假期前安全教育,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防溺水、防欺凌等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家长监护意识。

三、值班值守

学校每天安排1位校领导白天(8:00-18:00)在岗值班,夜间(18:00-次日8:00)在学校驻地负责听班。学校总值班室全天24小时安排1位处级领导和1名科级干部在岗值班。

各校区疫情防控指挥小组每天安排1位处级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白天(8:00-18:00)在岗值班,夜间(18:00-次日8:00)在校区驻地负责听班。

各单位每天安排1名处级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白天(8:00-18:00)在岗值班,夜间(18:00-次日8:00)在校区驻地负责听班。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统筹安排本单位暑期值班值守工作,减少封校期间留校教职工值班班次。

暑期学校、配合审计、招生录取、重要科研任务、暑期修缮工程等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保障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全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紧急突发情况报送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项应立即电话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并在2小时内向总值班室提交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学校总值班室每天将抽检各单位值班在岗情况,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检查本单位范围内的值班值守情况。

请各单位于7月7日14:00前,通过“数据中心-数据服务-节假日信息-暑期值班”上报本单位值班人员信息。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