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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7-07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验室安全暑期工作要点,现就暑期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底线思维,细化安全措施。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确保暑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开展暑期实验室备案管理

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实行登记备案,落实暑期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填写《山东大学暑期实验室备案登记表》于7月12日前发送至(济南校本部wzclk@sdu.edu.cn、威海校区syswh@sdu.edu.cn、青岛校区qdsys@sdu.edu.cn)。

(二)落实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1.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教学科研单位暑期,开展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合理安排实验内容,开展高温、高压、高速等高危实验须指导老师在场,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落实实验项目安全评估,加强实验过程管理,实验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安全实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禁止未取得强制准入资格和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不得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内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实验室疫情防控

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错时错峰合理安排实验活动的开展,避免聚集,定时开窗通风,实验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若有异常,及时上报处置。

3.极端天气防范

及时关注天气变化,防范可能出现高温、雷电、冰雹、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科学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的实验室安全应对工作。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教育部现场检查和安全巡视隐患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积极部署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结合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落实整改经费和人员,完善隐患台账管理,确保自查整改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反复出现的情况。

学校将结合暑期前后检查,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不定期抽查、督导。

(四)加强实验室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1.危化品管理

落实专人管理,严禁过量采购、危化品存放时科学分类,规范存储,及时做好电子台账维护。需要低温保存的试剂,应在防暴冰箱内存储。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管理,严防丢失、被盗事件。管控类化学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账物相符。

2.特种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做好记录。定期检查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仪表并做好登记。

3.生物安全管理

严禁超越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违规进行生物实验,严格查验所购实验动物的检疫证明文件。落实生物医疗废弃物灭菌暂存的规定要求。

4.水电安全管理

假期暂停使用的实验室,确保水电气和门窗处于关闭状态,安排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备案使用的实验室,按照“三级三查”的要求,每天进行实验室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电动车,给电动车充电。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安排专人看管。离开实验室时,检查仪器、水电关闭情况,关闭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实验室装修改造

利用暑期进行实验室装修改造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严格落实《山东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山东大学实验室准入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山东大学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审批备案。

附件:暑期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