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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8-15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教高厅函〔2022〕1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评与激励暂行办法》(山大资字〔2018〕22号)、《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山大资字〔2022〕8 号),学校将继续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信息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单台套原值2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成效、组织管理情况及开放共享服务典型事例。

二、填报方式

(一)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信息统计采取网络填报方式,“2021-2022学年大仪使用数据上报”模块于2022年8月15日开放。

(二)各单位须在9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登录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大仪使用信息的填写、审核、提交。

(三)《2021-2022学年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典型事例表》须于9月15日前报送本校区资实部门邮箱。

三、注意事项

(一)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信息统计时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请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及填报说明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信息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等。

(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是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评价的关键指标,使用机时不达标的须上传不达标情况说明,请详实分析不达标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大型仪器设备确需变更教学、科研使用方向的,请提交说明至本校区资实部门邮箱,资实部门确认后统一调整。

四、填报要求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信息是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为确保使用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和连续性,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填报、自查评估等,按时保质地完成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信息统计工作。威海校区请结合本校区实际开展此项工作。

五、联系方式

济南校本部联系人:王亚莉,联系电话:0531-88363657 ,邮箱:sdsbk@sdu.edu.cn。

青岛校区联系人:李庆勇,联系电话:0532-58630058,邮箱:liqingyong@sdu.edu.cn。

附件:2021-2022学年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服务典型事例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