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切实保障教学科研有序开展,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和部署,待恢复正常线下教学科研秩序后,就新学期实验室疫情防控、教育培训与准入考试、隐患排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深刻意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层层盯紧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要强化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教育入心入脑;要加强危化品、生物、辐射、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注重提前预防,精准识别、精细管理实验室安全风险,做到措施科学可行、保持风险可控,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实现动态抓安全。各单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抓实抓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说话,用安全稳定交账。
二、做好常态化实验室疫情防控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省内多地也出现多起疫情。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做好日常清洁与消毒,抓实实验室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实验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遇异常身体状况及时上报所在单位妥善处置。
三、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一)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
各教学科研单位开学初根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学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授课、讲座、应急演练等,通过多元化、多途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逃生避险、自救互救安全技能。
(二)组织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
1.人员范围
2022级新入校本科生、研究生及2022年新聘实验技术人员。
2.工作要求
(1)确定专人负责。各教学科研单位确定一名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工作,负责人较上一年度如有变动,请填写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wzclk@sdu.edu.cn。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负责人群二维码见附件2。
(2)组织准入学习与考试。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的在线学习与考试需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前期已先行组织在线自主学习。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学科特点集中组织完成在线考试,考试合格且符合所在单位、实验室准入要求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考生和所在单位需打印“考试合格证”等资料留存备查。
(3)登录方式。手机端平台入口: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山大”,进入“平安校园”点击“实验室安全教育”进行学习和考试;电脑端平台入口:请登录网址http://aqks.sdu.edu.cn/,并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进行学习和考试。
使用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张老师,联系电话:88369298。
(4)完成期限。各相关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工作完成时间截止至10月30日。各单位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3)须经实验室安全分管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于10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zclk@sdu.edu.cn。
(三)发放《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及安全责任书签订
1.各相关单位根据统计人数请在规定时间内至各校区指定地点统一领取《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相关单位组织自学并及时同每位新生及新聘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手册末页,一式两份),责任人与所在单位分别存档备查。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一)教学科研单位自查整改
学校9月中旬已组织过一次安全检查,常态化安全督导也在正常进行。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结合本单位实际,继续对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隐患排查,深挖细查彻改各类安全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特别是对长时间未使用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危化品、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情况,对发现隐患能即知即改、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立即见到成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应于9月29日前完成一次自查,并提交自查整改报告(附件4)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至邮箱:济南校本部wzclk@sdu.edu.cn、威海校区syswh@sdu.edu.cn、青岛校区qdsys@sdu.edu.cn。
(二)学校现场检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将于9月底、10月初组织开展实地检查,抽查重点包括实验室疫情防控、使用准备情况、教育部专家组现场检查发现隐患举一反三整改情况以及危化品、生物、特种设备、水电气等安全管理情况。对检查发现隐患,学校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后续按要求进行整改验收。
五、其他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确保教学科研活动有序顺利进行。
(二)威海校区、青岛校区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校区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济南校本部 0531-88364296
威海校区 0631-5688020
青岛校区 0532-58630058
附件:1.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2.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负责人群二维码
3.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情况统计表
4.XX(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报告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