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中试基地研发楼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使用效率,结合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配置原则
第一条研发楼主要用于中心编制的人员(包括专职、兼职)从事胶体材料相关领域产业化项目的研发及中试。
第二条研发楼配置向技术研究、工程化项目开发倾斜。优先考虑中心建设与发展任务、产业化项目研发、工程化项目开发、小批量产品生产的用房需求。
第三条实行“按需配置,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循环流动”的管理原则,提高研发楼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 研发楼管理
第一条中心成立中试基地办公室,编制2人,办公室负责研发楼的运行维护、分析测试、实验室管理及中心在基地的固定资产管理等事宜。
第二条研发楼日常的维护(含水、电、气、消防等维护与保养)委托胶体公司负责,中心每年支付2万元人工费用,相关材料等费用由中心承担。
第三条研发楼在非工作时间的安全巡视委托胶体公司传达人员负责,每晚十点后巡查一次,休息日上下午及晚上各一次,确保水、电、消防等安全。中心每月付300元费用给相关人员。
第四条每周五基地办公室负责安全卫生等检查,并写出检查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五条研发楼的保洁委托保洁公司负责,费用由中心承担;实验室内部保洁由实验室人员负责,并达到中心保洁要求。
第三章 实验室管理
第一条有项目入驻的课题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批准后,中试基地办公室负责实验室调配。
第二条中心承担入驻项目的实验台、通风橱、水、电的设计与改造及网络、电话的安装。
第三条实验室水、电、电话、网络实行分户计量,费用由课题组承担,每月底统计计费,其余公共部分由中心负担。
第四条实验人员接受中试基地办公室的管理,遵守实验室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超大、超重及超大功率设备预先申报,不适合实验室使用的不能使用。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实验室用途及实验室房间结构,因实验要求确需改造的,由中试基地办公室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
第六条课题组对实验室无永久使用权,研发项目完成后无后续项目的不再享有实验室使用权。
第四章 相关规定
第一条办公。中心实验人员原则上在各自实验室办公,基地不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中心提供会议室、阅览室及洽谈室。
第二条住宿。中心为常住实验室的人员提供固定宿舍,宿舍采取公寓化管理;为非常住人员提供休息场所,床位不固定,随机使用。
第三条就餐。正常工作就餐按照个人、课题组、中心30%、40%、30%的比例分担。即目前早中晚分担标准为:个人1.5元、3元、3元;课题组2元、4元、4元;中心1.5元、3元、3元。根据打卡数据结算,每半年结算一次。课题组不承担的由就餐者个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交通。中心提供固定班车,不设立交通补助。
第五条安全。课题组负责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培训,并监督、指导其操作,承担整个实验过程的安全责任。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它相关规定自动取消,解释及修改权归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